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有序恢复线下诉讼信访活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1-03 16:30:54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以及人民法院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有序恢复线下立案、开庭、听证、案件查询和信访接待等诉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4日起,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恢复开放。

二、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信访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办理相关事项,应当遵循下列规范:

1.办理业务的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律师证),并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及时离开,避免长时间停留。

2.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应当服从安检人员指引,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信息核对、安检等工作。

3.对于不配合检测的人员,或有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场所和审判区。

三、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感染风险,建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优先选择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河南)、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互联网庭审系统、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立案窗口电话0395-3560257,信访窗口电话0395-3560601)等线上方式办理立案、调解、庭审、申诉信访等诉讼业务,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相关材料向我院提交,我院将依法及时办理和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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