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舞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戈新担任审判长,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左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盗窃罪一案。
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王戈新院长主持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控辩双方针对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同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持续了1个半小时。合议庭对案件事实、定罪及量刑问题进行评议,充分考虑到被告人系初犯,认罪认罚。对被告人进行析法说理,本着宽严相济的原则当庭宣判,被告人左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为确保审判质效稳步提升,舞阳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院长带头办案制度,以院长办案常态化、实质化、示范化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发挥了示范带头的作用,有力的带动了审判质效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