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源汇区法院院长张永辉担任审判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污染环境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本案采用“三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的七人合议模式进行审理。
据了解,公诉机关指控,魏某等6人明知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情况下为他人提供铝灰加工提纯业务,且在无危险废物运输、处理资质的情况下多地倾倒铝灰。公诉机关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魏某等6人无证擅自加工、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其6人污染生态环境、损坏社会公共利益,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对造成的公私财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向公众公开道歉。
庭审中,审判长主持引导控辩双方在法庭调查阶段围绕案件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合议庭听取了被告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程序规范、严谨有序,6名被告人当庭均自愿认罪认罚。本案将在庭后进行合议,并充分听取人民陪审员对事实认定的意见,择期宣判。
该案的审理,是源汇区法院落实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源汇区法院始终发挥“头雁”效应,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用实际行动树标杆、做引领,激励全体干警进一步强化办案积极性,多办案、办好案,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用实际行动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需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