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枫”景线 “典”亮沙澧岸——漯河中院深入推进“三零”创建、践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一览

发布时间:2023-10-17 18:12:35


开栏语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 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 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河南实践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精神,在全省推进“三零”单位创建2周年之际,本院公众号特开辟【“三零”创建——新时代“枫桥经验”】专栏,集中展示漯河法院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讲述法院好故事,传递法院正能量。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漯河、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南建设为目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三零”创建工作,积极延伸司法服务,有力引导了社会治理、矛盾化解的平安和谐正能量。



定分止争

打好调解“关键一招”

调解制度是中国特色法治的典型代表。无数实践已经表明,它是实现纠纷化解效率、效益“双效合一”的重要法宝,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过程又为它的内涵增添了新的注脚。

在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合成化部队”已经形成:诉调对接中心、联调联处办公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心的成立和使用,特约调解员制度、当事人心理干预机制的确立和实施,网络庭审线上调解平台、在线司法确认等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应用……一项项举措极大地突破了法官在个案调解中“单兵作战”时质量和效率的壁垒,实现了诉讼与非诉纠纷解决的无缝衔接,切实发挥出现代调解机制便捷、灵活、专业、高效的功能,有力推动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司法+普法

“法”护千万家

以往印象里,法律是神圣、理性的代名词,似乎只和法徽、法袍、法院相联系,同柴米油盐、家长里短距离遥远。如今,这一抹“法徽红”与市井烟火萦绕在一起,小区里、广场上、公园中、马路边,“法徽红”和盈盈笑脸们一道,把通俗易懂的小册子、宣传页递到群众手上,倾听又解答那些买房、借款、婚嫁、赡养的大事小情;又或是走进单位厂房,帮助劳动者和企业筑牢权益的保障,更或是深入校园,为未来的花朵洒下法治阳光。

这只是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普法工作的日常。仅在2023年1至9月间,诸如校园法治课、送法进军营、邀请行政单位人员旁听庭审、利用禁毒日等节点的法治宣传、在社区公园设置现场法律咨询台等等各类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市中院已经开展30余次,先后发放各类宣传材料数千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数百次。我们坚信,法律不能仅留在审判庭里,也不能只显现在裁判文书上,法律的声音应该响彻乡土大地,法治的身影应当成为社会良善风尚的指引。

法院人的努力

为每一个平凡的“你”

法的意义是什么?我们孜孜以求正是要答好这个问题。法是道德善良的坚强屏障,是指引行为的规范准则,更是人民群众内心实实在在的正义感、安全感、幸福感。

于是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样做——

“出发”令下,执行专项行动连连展开,干警雷霆手段频频出击,严厉打击了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有力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六一节前夕,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婚内子女抚养纠纷中的母亲履行监护职责,切实关注未成年当事人身心健康成长。这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养而不教、监而不管”现象的约束和惩戒,也是对“教而无方、教而不当”的家庭教育行为的纠偏和指导;

积极参与地方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在对口帮扶的舞阳县姜店乡郎庄村积极打造乡村振兴“郎庄样板”,郎庄村从昔日无产业、无特色、无优势的“三无”乡村正蝶变成远近闻名的幸福村、文明村,市中院更利用专业优势宣传相关政策30余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13次,在2023年连续两季度被评为舞阳县“驻村之星”。

2023年的秋已渐深,又到了沙澧河畔枫叶红时。这片红枫惊艳了游人的眼睛,法院人种下新时代的“枫”景更照亮了平安漯河的法治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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