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逢小年送“关怀” 法官温情调解挽亲情

发布时间:2024-02-20 08:58:09



“寒窗生瑟瑟,燕屋春还暖”。2月2日,也是农历腊月二十三,中国北方传统的小年,户外虽然寒风萧瑟、大雪纷飞,但漯河中院审判庭里却有着别样的“关怀”。


“希望这份‘调解糖瓜’能‘粘’住更多亲情”

(图片来源于网络)



  小羽(化名)的父亲与母亲于2020年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小羽的抚养权归男方,男方同意女方不支付抚养费。如今,未满9周岁的小羽作为原告(上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等规定,起诉其母亲要求支付抚养费。该案案情看似简单,但却牵扯着离婚协议中抚养费条款的效力问题及剪不断理还乱的亲情。二审时,小羽也参加了庭审,他说“想多见我妈妈,让我妈妈多照顾我”。面对该案卷宗,回想起小羽所说的话,承办法官担忧通过判决结案不利于母子关系的维护,从而会对小羽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于是,承办法官翻开卷宗,多次拨打电话。“对方不会同意调解的”,“你只需要表达你的意见,对方的调解工作交给法院”……双方的分歧逐渐缩小。承办法官通知双方来到法院,采用“背靠背”的形式,从民法典、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讲到未成年人保护,从生命传承、家庭温暖讲到司法关怀。最终,双方在小年这天签订了调解协议。“二十三,糖瓜粘。希望这份‘调解糖瓜’能帮助小羽‘粘’住更多亲情”,承办法官说。


小年“关怀”

(图片来源于网络)

法官提醒,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需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当结合自身抚养能力、经济能力及子女开支等情况慎重考虑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切不可为了离婚或者争夺抚养权而作出超出能力范围的约定,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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