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法说法】邻里纠纷心怀不满竟下毒? 法官当庭宣判!

发布时间:2024-02-20 14:52:53


仅仅因为邻里纠纷,

竟将三包农药倒进邻居家门口的水井中!

近日,

漯河中院于临颍县法院公开开庭

审理了一起“投毒”案,

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让我们来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吧!

 

 

案件回顾

陶某因为与被害人家存在纠纷,遂趁天黑行至被害人家门口处,将三包农药倒入被害人家门口的水井内,意图伤害被害人。该水井处于开放区域,除了被害人及其家人使用外,周边邻居也使用该水井。


法官判决

陶某行为已经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本案合议庭综合考虑全案案情及量刑情节,当庭对被告人陶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庭审结束后,被害人及其家属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更感受到了法律所带来的公平、正义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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