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漯河中院研究室主任刘冬凯走进漯河市第二高级中学,以《法治相伴成长》为题,结合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等典型案例,针对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给同学们上了一堂法治课。
刘冬凯结合《民法典》和《刑法》的规定,详细阐释了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引导同学们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不断增强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远离校园欺凌,做新时代法治好少年。
最后,刘冬凯告诉同学们:“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同学们肩负着祖国的未来,也希望大家在法律的呵护下健康成长。”
为了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持续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3月4日,在漯河市第四高级中学的升旗仪式后,漯河中院民一庭副庭长王路明站在庄严肃穆的国旗下,为莘莘学子们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治课。
“法律是什么?虽然它常常陪伴在我们身边,但很多未成年的学生们都对这个概念知之甚少。”王路明以一个个生动而有趣的例子,围绕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问题向同学们讲解了法律保护什么,如何区分法律和道德,法律和日常生活的联系有哪些。同时,她告诉学生们不仅要知法、懂法、遵纪、守法,更要在生活当中做到道德高尚、素质优良。
王路明的讲解引发了学生们的感慨和讨论,热烈的掌声不断响起。法治课堂不仅让同学们加深了对法律的了解,极大地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更让同学们深刻地认识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对个人成长的重要性,为构建平安校园贡献出了一份法治力量。
下一步,漯河中院将继续发挥法治副校长在全市儿童、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在加强学校师生权益保护、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启迪和引导未成年人在正确的成长道路上顺利前行等方面继续发挥作用,用心用情、全力护航未成年人的教育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