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法院门口咋敲锣打鼓哩?”

发布时间:2024-03-27 10:35:31


近日,漯河中院南门外锣鼓阵阵,当事人刘某亲手送来了一面写有“百姓的贴心人 人民的好法官”的锦旗,对中院民一庭庭长李冲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悉心化解纠纷,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表示感谢。

 

原告刘某与被告赵某离婚后,法院判决刘某独自抚养3岁的婚生子小赵。随着小赵年龄增长,升入初中后生活、学习等各项费用大幅增加,刘某无力承担小赵的抚养费,遂诉至法院要求赵某承担一部分抚养费。一审法院以刘某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刘某上诉至漯河中院。

 

二审承办法官李冲了解案情后,开展疏导式庭审,引导双方合理表达诉求,减少对立情绪,钝化矛盾。庭审后,李冲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努力寻找利益平衡点,缩小争议差距,最终促成刘某与赵某达成调解。在该案调解结案的同时,也修复了当事人小赵与父母的关系,让其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案结事了,当事人送来的这面饱含感激之情的锦旗,既承载着对法官辛勤工作的认可,更是对诉源治理这一司法需求的有力回应。下一步,漯河中院将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求,深入贯彻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调解工作“节约时间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的优势,做好诉调对接,不断提高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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