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枝添叶 “育”重心长——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再开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4-04-23 10:43:57


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主持召开座谈会时强调,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家长要时时处处给孩子做榜样,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孩子。家庭教育关系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千户万家福祉,也是我们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漯河中院制定了《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通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家庭监护职责,健全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发挥法院、妇联和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职能优势,建立起“司法参与、家庭社会共育”的未成年保护工作格局。


 

 

4月11日,漯河中院副院长吕琪与民一庭干警共同参加了临颍县法院固厢法庭家庭教育指导站揭牌仪式,为临颍县法院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提供指导意见,希望通过“人民法庭+家庭教育指导站”的形式,逐步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可复制经验,“以点带面”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推广。

 

今年以来,漯河中院通过制定出台《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规定(试行)》、下乡普及妇女权益保护法律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家庭教育指导站建设等形式,持续聚焦妇女儿童事业,努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下一步,漯河中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保护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奋力谱写妇女儿童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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