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进监狱 一案双调巧解纷

发布时间:2024-04-23 10:47:03


“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不仅使我们本案纠纷得以化解,也解决了另案的执行问题。”在监狱服刑的当事人对承办法官连连感谢。近日,漯河中院民三庭法官缑兵伟一行赴山东邹城监狱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并成功化解两起持续多年的民事纠纷。
 

案情简介

 

郾城某房地产公司、胡某诉应某要求偿还欠款55866.26元。通过查阅案件卷宗,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之间并非简单的欠款案件,双方当事人于2000年签订《房地产开发协议》且基于案涉开发协议及当年的开发事项,进而引发一系列纠纷。此外,应某正在监狱服刑。


 

在此之前,应某曾起诉河南郾城某房地产公司、胡某民间借贷案件,判决郾城某房地产公司、胡某偿还应某42300元,该案件正在执行中。


(图片来源于网络)

 

调解过程

 

为查清案件事实,倾听当事人的真实想法,最大限度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与监狱工作人员多次沟通后,前往邹城监狱开庭审理案件。考虑到应某正在服刑,希望能一次性解决双方当事人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现场进行了调解。


 

针对已经查明的事实,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应某从刚开始的抗拒开庭,“这个案件和我没有关系”,到“感谢法官这么耐心的调解”,最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郾城某房地产公司、胡某放弃本案权利,应某不再执行其作为原告的另一个案件,本案纠纷终结,执行案件亦终结,两案圆满化解。


 

调解协议签订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向法官深表感谢让双方多年的纠纷终于了结。案件的圆满化解也使应某能够安心接受改造。


(图片来源于网络)

 

该案件的成功化解只是漯河中院践行“枫桥经验”的小小缩影,今年以来,漯河中院不断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力促当事人的纠纷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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