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自觉遵法、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漯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永波如约来到漯河实验高中,为青春懵懂的少年们带来了一场不同寻常的法治课。

“河北邯郸初中生遇害案,大家还有印象吗?”
“作为未成年人,你们可以享受哪些权益?”
面对连续的发问,初入高中校园的孩子们陷入了深思,思考着高中生应该是什么样的?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行为出格会承担何种后果?......这些答案都藏在今天的课堂里。

看着努力探索求知的新一代,张永波常务副院长从习总书记的谆谆教诲入手,向同学们讲述我国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方面对未成年人给予的保护和关怀,让同学们深切感受到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是幸福的、安全的。
接着,张永波常务副院长以校园欺凌为重点,从刑法的视角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可能涉及的罪名和刑罚,对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提醒同学们犯错担责是必然结果,刑事责任年龄绝不是挡箭牌。
最后,张永波常务副院长结合真实案例,向同学们提出“结交良师益友”“平和手段解决矛盾”“行事低调不招摇”“正确排解情绪”的建议,希望同学们能够用法治的智慧对待学习生活中的人和事,做明辨是非、崇法笃学、担当有为的好少年,用热血青春绘就灿烂的人生,为泱泱中华再添流光溢彩。
以一人之力,燃希望之光;以一辈之力,续法治荣光。法治精神的培育与弘扬是接续传承的伟大事业,漯河中院在这条路上,始终步履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