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建设美丽中国,6月5日,漯河中院组织干警先后到双汇广场、黄山路与辽河路交叉口开展以“美丽中国我先行”为主题的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设立宣传展板,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要条文、环境保护典型案例等内容。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环保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传解读等方式,向人民群众普及世界环境日的由来及重要意义,详细讲解破坏环境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结合环境保护典型案例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实践中去,从自己做起,自觉抵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共同守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各类环境保护问题40余人次,增强了群众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提高了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现场群众纷纷表示,生态环境与每个人息息相关,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建设美丽漯河。
下一步,漯河中院将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持续深化“生态司法+普法宣传”模式,着力服务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呵护青山绿水蓝天,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