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含备选对象)
公 示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方案》要求,经民主推荐、逐级选拔,漯河中院党组研究,拟将以下集体和个人作为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漯河中院政治部(督察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9月3日至9月9日
联系方式:0395-3560366
通信地址:漯河市郾城区辽河路501号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
电子邮箱:lhzyxjc@126.com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9月3日
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含备选对象)
临颍县人民法院 固厢人民法庭
固厢法庭现有人员11名,员额法官2名,团队负责人郭丽君。2022年至2024年受理案件2453件,审结2429件,今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483件,审结426件。审限内结案率100%,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
工作质效好。2024年,固厢人民法庭受理各类家事案件1196件,审结986件,其中调撤率60.45%,上诉率1.32%,审限内结案率99.80%,平均结案用时25天,实现全年“零发改、零信访”,审判质效综合指标位列全省同类法庭前列。办案效果好。立足家事审判工作特色,积极探索完善家事案件审理新模式,组建“家事审判员+法官助理+书记员+人民调解员”2个女子专业审判团队,切实加强矛盾化解成效;依托法庭,联动妇联、各乡镇调解组织、司法所、派出所和县矛调中心等共同搭建家事纠纷调解网络,构建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司法调解、诉讼裁判的“四层递进”化解工作法;与县妇联联合揭牌成立全市首家家庭教育工作指导站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绘就多元解纷工作最大“同心圆”。群众满意度高。创建“君护家和”法庭品牌,组建家事审判志愿服务团队,常态化开展上门调解、家庭教育指导普法宣传等活动;建立“法院+妇联+社区”联动回访机制,对重点案件判后跟踪帮扶,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群众身边,为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撑起“法治晴空”。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万金人民法庭
万金人民法庭地处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受理万金镇辖区内的各类民商事案件,辐射面积72.48平方千米,覆盖37个行政村,52个自然村,297个村民小组,服务群众7.9万余人。近年来,万金法庭立足基层乡村实际,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实践,聚焦党建引领、弘扬乡风文明、邻里纠纷化解、家事审判改革等特色品牌,“温情司法+多元共治”的乡村治理新模式创建取得了显著成效。
坚持党建引领。万金法庭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以党建带队建,增强法庭队伍的政治凝聚力,形成了“党建+社会治理”的工作格局。优化审判职能。案件审理质效始终是法庭工作核心。万金法庭以习近平新时代法治精神为指导,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将理论学习化为工作动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指标任务,近三年来,辖区内案件数逐年下降。2025年上半年,万金法庭审结171件案件,调解率51.85%,通过柔性方式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成为工作常态。强化廉政建设。近三年来,万金法庭全体干警在思想上时刻筑牢清正廉洁底线,严守党纪党规,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报备制度,严于律己,立德修身。近三年来,万金法庭全体干警无严重违规违纪违法情况。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立案庭
源汇区法院立案庭现有正式干警9人,其中党员6人。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立案信访窗口”先进集体;2013年立案庭被漯河市团委评为青年文明号先进称号;2015年被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2019年9月6日,被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立案庭高质量开展诉讼服务工作。全面升级诉讼服务中心,积极打造集诉讼引导、立案登记、先行调解、案件查询、12368服务热线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2022年以来,共完成各类案件登记立案35087件,分流速裁案件8016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41.45%。利用“互联网+”,打通线上线下纠纷化解渠道。2022年以来,对调解员进行调解指导1260余次,开展业务培训8次,调解分流案件15069件,占民商事案件77.93%,调解成功7152件,调解成功率47.46%,促使大量类案批案通过调解得到妥善解决。开展“有信必复”,强化履职尽责。严格落实信访系统录入要求,信访案件必须由包案领导、责任人回访当事人,倾听信访诉求,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对重大敏感案件严格执行“三同步”原则,逐级进行上报。切实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列出重点人员名单,逐一分析研判,评定风险等级,排查隐患,做好积案化解。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亚楠
李亚楠,男,汉族,198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漯河中院民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2022年至2024年结案570件,其中执行结案364件,民事审判结案206件。2024年受理民事案件188件,结案182件,结案率96.8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无超长期未结案件;申诉申请再审17件,申诉申请再审率9.55%;无一件被发回重审、改判;调撤50件,调撤率27.47%。2024年另执结执行实施案件9件,执行到位金额1.41亿余元。今年上半年结案81件,结案率85.26%,审限内结案率为100%,申诉申请再审率为12.35%,调撤率为37.04%,无一件被发回重审、改判。业务能力强,案件质量过硬,2022、2024年被授予年度“办案标兵”荣誉称号,2025年上半年再次被授予“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舞阳县人民法院 王斐
王斐,男,汉族,198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舞阳县人民法院北舞渡法庭庭长,一级法官。2022年至2024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22件,审结1192件,审限内结案率98.92%;今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66件,审结278件,结案率75.95%,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该同志业务能力强,善于钻研、勤于思考,不断提升自身法学理论水平和审判业务能力,他既善于办理基层法庭常见家事、借贷、侵权纠纷案件,又擅长从繁复杂乱的证据报表中查明建工、合同等疑难案件。简易案件快调快结,重点案件细审快判,调解优先,能调则调,是他一贯的工作方法。案件质量过硬,王斐同志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用“如我在诉”的情怀感悟世间冷暖,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坚守法官职业道德和内心的良知,敬畏法律赋予的审判权,头脑清醒,眼里有光,心中有爱,司法有度,使每一起案件都能成为经受住时间检验的“铁案”,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王斐同志2017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8年被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被评为“全县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2024年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北舞渡法庭于2023年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于2024年被评为2023年度漯河市先进政法单位。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王新蕾
王新蕾,女,汉族,197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一级法官,现任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2020年3月,王新蕾同志被漯河市中院授予全市法院“审判办案标兵”称号;2021年2月,被漯河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23年3月,荣获全市法院“调解能手”;2022年2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信念坚定,默默耕耘。王新蕾及时总结审判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观点思路,并致力于成果转化。2024年审结559件,调解186件,调解率36.26%;2025年7月28日共审结308件,调解108件,调解率35.41%。其中当即履行34件如我在诉,情理法融合。对于家事纠纷,王新蕾侧重于情感修复;对于商事纠纷,重点则在于利益平衡。对待不同类型的案件、不同特点的当事人,‘对症下药’制定调解策略。建立了调解回访机制,以此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推动案件妥善解决。快审快判,优化营商环境。为了进一步提升审判效能,王新蕾积极探索要素式审判模式,极大地优化了审判流程。在涉合同类案件处理上,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庭审结束当天,只要没有特殊事项,起草判决书坚决做到不过夜,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刘晓
刘晓,男,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12月出生,现任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孟庙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
审判工作情况。2022年到2024年结案1580件,调解率28.5%,上诉率9.2%,平均审理时间49天。2025年1-6月结案280件,调解率24.71%,上诉率8.24%,平均审理时间49.79天。2024年季度、半年和全年被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调解能手”5次。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上半年各项指标位于全院前列。注重调解化解纠纷,力争案结事了。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参与基层治理和化解矛盾情况。提出司法建议,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基层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部门提出司法建议,贡献司法智慧,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大格局。深入走访辖区潘西村、关徐村、孟庙村,分别与村两委、村民代表进行沟通,探讨如何共建“无讼”村居。在镇(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等机构设置多元解纷公示栏,明确和解、调解、仲裁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同时,坚持调解关口前移,变被动审理为主动靠前调解,与乡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等共同调解处理多起案件。2023年2月孟庙法庭成功创建了漯河市唯一一个被省高院首批命名的“枫桥式人民法庭”。所办理的案件和所处理的事情均能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各项审判质效均位居全院前列。
临颍县人民法院 王波
王波,男,汉族,199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临颍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副庭长、二级法官。2022年至2024年受理各类案件1122件,审结894件。今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100件,审结86件。审限内结案率86%,执行完成率40%,申诉申请再审率为0%。2022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23年被评为“全市先进政法干警”。
业务能力强。理论功底扎实、专业素养过硬,自2023年9月入额至2024年2月,高效审结金融借款、买卖、保险等商事纠纷案件近百件。2024年3月调入执行局后,迅速成为骨干力量,承办各类执行案件。其中其成功执结的一起历时四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通过精准施策、攻坚克难,实现案结事了,赢得双方当事人高度认可。该案例因效果显著,被漯河日报以《从“山穷水尽”到“柳暗花明”》为题进行专题报道,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案件质量过硬。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检验。以"钉钉子精神"攻克疑难积案,办理案件程序规范、实体公正,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主要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涉商事纠纷、执行异议等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了河南德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河南天禹工程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大力出清僵尸企业,助力价值企业涅磐重生,案件质量获得普遍认可。调研能力突出。坚持研用结合,理论实践能力并重,善于将执行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转化为调研课题。积极总结办案经验,针对金融债权执行、交通事故赔偿执行难等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分析执行难点,形成的经验做法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