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漯河市第二初级中学的新春开学典礼上,该校法治副校长、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朱琼以“懂法守法护青春”为题,给该校全体师生带去了一堂既严肃又活泼的法治教育课。

“法律是什么?它不是高高在上的条文,而是我们每个人日常生活的‘安全线’。”朱琼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法律的本质——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基本行为规范。她告诉同学们:法律保护好人、惩罚坏人;你遵守它,它便保护你;一旦触碰红线,必将受到惩戒。尊重规则、敬畏法律,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自由。
针对初中生身心特点和认知水平,朱琼重点解读了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条件的重大调整。她郑重提醒同学们:“年龄不再是‘护身符’,更不能成为试探法律底线的资本。任何时候都要三思后行,切莫因一时冲动或哥们义气走上歧途。”结合教育部2021年施行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朱琼详细解析了校园欺凌的五种典型形态:侵犯身体(殴打、推搡等)、侮辱人格(辱骂、起侮辱性绰号)、侵犯财产(抢夺、毁坏财物)、恶意排斥(孤立、排挤)以及网络欺凌(造谣诽谤、传播隐私)。她再次强调,任何形式的欺凌,都将受到法律约束;任何一份沉默,都不应成为纵容。同学们要向勇敢向校园欺凌说“不”,法律是最坚强的后盾!
一堂课的时间虽短,法治的种子已然破土。在这个春天,同学们不仅了解了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升级”与“收紧”,更读懂了“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千年古训。正如活动主题所言——懂法守法,方能护航青春;心怀敬畏,终将成长为国之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