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发布时间:2026-03-25 16:20:33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基层高效能治理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充实基层司法力量,服务保障基层高效能治理,3月13日,漯河中院召开人民法庭“一庭一策”建设暨“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推进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永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若鹏出席会议,各县区法院院长,分管人民法庭建设、审管工作院领导,人民法庭庭长,下沉法官代表以及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崔若鹏副院长通报《全面推行“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法官名单和2025年典型案例。临颍县法院院长王玉才、召陵区法院院长蒋军强介绍辖区2025年试点工作经验。中院院长王晓东讲话并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王晓东院长指出,推行人民法庭“一庭一策”建设和“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是法庭、法官从单纯的“办案单元”升级为基层治理的“前沿阵地”的大胆尝试,是让司法服务既“落地生根”又“百花齐放”的创新之举,为在服务乡村全面振兴、高效能治理中交出更有分量的司法答卷,要做到以下三点: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人民法庭“一庭一策”建设暨“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是精准融入省委“五基四化”和市委“六情直通、四级响应”治理体系的有力抓手;是敏于把握社会关系新变化,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减少案件增量的迫切需要。二要精准聚焦“一庭一策”,不断夯实人民法庭建设根基。要立足发展定位,打造专业化特色化法庭品牌,一方面深化城区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另一方面推进县域法庭特色发展。要深化职能延伸,全力争创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人民法庭不仅要办案,还要通过多元解纷、司法建议、巡回审判等方式,将人民法庭建设深度嵌入基层高效能治理体系。要强化基础保障,夯实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根基,严格落实省法院关于“健全三级法院院领导联系人民法庭”工作机制要求。三要全面铺开“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要抓牢下沉法官这个关键,克服“单纯办案”“就案办案”机械思维,解决“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要打通内外联动堵点痛点,主动与村两委、社区居委会、网格员对接,主动依托村居两委和网格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研判机制,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要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全市两级法院要拧成“一股绳”,下好“一盘棋”,基层法院是“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的主阵地,中院各部门要主动靠前,扛起指导责任。

下一步,漯河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紧紧围绕省法院“夯实基、务实功、出实绩”的工作主线,严格落实“夯基铸魂、夯基提质、夯基赋能、夯基进阶”的工作安排,沉下心、扑下身、扎下根,以更实的举措、更严的标准推动人民法庭“一庭一策”建设暨“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落地见效,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漯河新局面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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