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航“无废城市” 助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漯河中院参观走访垃圾焚烧发电厂

发布时间:2026-06-04 17:20:09


今年“六·五”环境日的主题为“全面绿色转型 共建美丽中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传工作,6月3日,漯河中院环资审判部门干警走进漯河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实地参观走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司法视角见证生活垃圾“变废为宝”的绿色蝶变,将法典学习宣传课堂搬到环保一线。

实地探秘:

见证垃圾焚烧发电全流程

在卸料平台观察窗前,干警们透过玻璃看到密闭垃圾仓内的作业场景。仓内保持负压,防止臭气外逸。随后,干警们了解了垃圾焚烧发电的完整工艺:生活垃圾由运输车运至封闭垃圾池内发酵后,经抓斗送入焚烧炉高温燃烧;焚烧产生的热量经余热锅炉吸收产生蒸汽,驱动汽轮发电机组转化为清洁电能;烟气经多重工艺深度净化达标后排放。炉渣作为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飞灰经处理达标后安全填埋,渗滤液经多道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臭气经负压收集、高温焚烧及生物除臭等措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全过程闭环管理让固废行业“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地生根。


法典宣传:

到企业一线宣传《生态环境法典》

在参观学习的同时,干警们也把《生态环境法典》宣传带到了企业,将法典条文与环保实践深度对照,向企业职工宣讲了即将施行的法典的核心精神与制度导向,阐释了法典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事活动基本原则的重大意义,解读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及企业作为污染防治责任主体的合规义务,提示企业务必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同时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惩罚性赔偿适用情形、环境公益诉讼等制度安排作出说明。干警们还结合法典绿色低碳发展编,向企业宣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推进“双碳”目标的法律导向,引导企业主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与司法机关共同守护漯河的绿水青山。

司法感悟:

以高质量司法护航美丽漯河建设

参加活动的干警表示,“这次走访让我们对环保设施的运行逻辑和污染物治理标准有了具象化认知,更深刻理解了《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度设计逻辑。也为今后准确适用《生态环境法典》审理涉大气、水、固废污染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奠定了重要的实践基础。”

漯河中院将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为新起点,持续深化“走出去”机制,把对环保工艺、低碳技术、无废理念的专业认知融入司法实践,不断提升环资审判能力水平,以高质量司法护航漯河“无废城市”建设与“双碳”目标实现,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漯河贡献司法力量。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