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我院采购信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参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19】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以下项目的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单位公务车辆年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中心支公司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物资采购小组办公室提交质疑函。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物资采购小组办公室电话:0395-3560037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