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盛夏,在源汇区法院大刘法庭的调解室里,一起涉及二手农机回收、垫资纠纷的合同案件画上圆满句号。原告老张与被告老李的手,时隔三年再次握在一起。
口头委托收农机,14万垫付款“卡”住了
2023年春,老李委托老张为一家再生资源公司回收二手农用收割机,口头承诺每年给5000元报酬。老张两个多月内回收58台收割机和7台玉米割台,全部交付给老李在职的某再生资源公司。公司验收并出具交车表,老李签字批准付款。
然而,在支付50台收割机费用后,剩余8台收割机及4台玉米割台共计14.82万元迟迟未付。无奈之下,老张将老李和该再生资源公司诉至源汇区法院。
找准“症结”破僵局
大刘法庭受理后,启动“一庭一策”研判机制,迅速厘清案件关键:虽为口头协议,但“垫资—交付—验收—审批”证据链完整,构成事实委托关系;责任主体模糊是双方最大分歧。
庭审中,老张明确垫付款由再生资源公司支付,老李承担连带责任。法官据此采取“先分后合”策略:向该再生资源公司阐明作为受益方负有付款义务,向老李释明其签字审批行为难以完全免责;同时引导老张聚焦核心目标“拿到钱”。
一纸调解化干戈
经多轮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一、被告再生资源公司向老张支付费用总额150000元,双方纠纷就此了结;
二、第一笔100000元于老张提交解除保全申请后2日内支付,第二笔50000元于2026年8月31日前付清;
三、若再生资源公司任一期未履行,老张可就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协议未直接写明老李免责,而是通过“再生资源公司承担全部支付义务”的表述,既解决了老张核心诉求,也让老李从连带责任担忧中解脱。老张撤回对老李承担连带责任的坚持,换来再生资源公司快速支付首笔款。
法官说法
商事委托中,很多人分不清“代表人”与“担保人”、“居间”与“代理”的边界。调解的关键是穿透“名义”看“实益”——谁最终受益,谁就应承担首要付款责任。将责任追究转化为债务履行方案,既保障债权实现,又给予企业喘息空间,这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法庭的生动实践。
一场原本可能陷入上诉拉锯、执行困局的涉农商纠纷,在大刘法庭“问礼说理·法安农商”品牌工作法的精准调解下顺利化解。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这起牵动多方的“收机风波”至此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