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漯河两级法院环资审判条线干警紧扣今年生态日“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宣传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漯河中院走进黄河广场、神州鸟园、许慎文化园等场所,多点联动开展宣传。在黄河广场,干警们悬挂主题横幅、发放宣传折页,围绕生态日由来、生态环境法典立法目的、基本原则及公民义务等内容,列举法典原文并逐条解读;现场展板分层展示法典核心内容、体系结构及相关法条规定,还专门设置了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展板,以案释法,让群众深切感受到“生态有价,损害担责”。在神州鸟园、许慎文化园两大景区,以“法护文旅,畅游漯河”为主题,干警们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量身定制的旅游消费维权指南,将常见旅游消费纠纷类型、解决办法及相关法律依据逐一列明,服务保障漯河文旅高质量发展。
庭审同样是生动的普法课堂。8月11日,郾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邀请郾城区依法治区办、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到场旁听观摩。庭审条理清晰,针对生态环境责任范围、履职方式等核心问题展开深入探讨,清晰展现环境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制度职能。旁听人员近距离观摩公益诉讼庭审全过程,直观了解环境保护中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深入理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在实务中的适用标准,进一步凝聚了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共识,汇聚生态保护工作合力。
各县区法院同步行动。源汇区法院干警走进企业,围绕生态环境法典核心条款,以案释法讲解环保合规要点与法律风险;临颍县法院走进千亩湖湿地公园,郾城区法院前往黄河广场,舞阳县法院、召陵区法院深入辖区街道,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现场宣讲、答疑解惑等形式,开展精准普法。干警们在向群众普及全国生态日由来及重要意义的同时,围绕污水乱排、垃圾乱倒、餐饮油烟污染、噪声污染等生活中常见的典型问题,详细讲解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解答群众各类环境法律问题20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认知和理解,提升了全民参与绿色转型的自觉性与主动性,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现场群众纷纷表示,法典规定贴近生活、操作性强,今后要从节约用水、减少一次性用品、做好垃圾分类等小事做起,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下一步,漯河两级法院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学习、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持续深化“生态司法+普法宣传”模式,加强法律适用与宣传引导,着力服务保障全面绿色转型,呵护绿水青山蓝天,为建设美丽漯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